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链闻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文件中表示,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链闻) [原文链接]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邮件:contact@dappchaser.com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