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委员会:商业银行应监测加密资产与相关传统资产的价值差异,以评估稳定机制的有效性
金色财经报道,巴塞尔委员会认为,过去几年加密资产进入了快速增长期,虽然其规模占全部金融资产的比例仍较小,且对银行的风险敞口目前也有限,但加密资产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导致的潜在金融风险,引发了监管层面的担忧,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等。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咨询文件,加密货币资产被分为“两组/三类”。首先,文件判定第一组加密资产可以是代币化的传统资产,亦或是存在一个稳定机制的加密资产,其价值能挂钩某类传统资产(如稳定币);而未满足上述要求的加密资产均被列入第二组,包括比特币、以太坊等多种数字货币。
对于第一组第二类的加密资产,文件对“稳定机制”给出了明确的认定,商业银行应监测加密资产与相关传统资产的价值差异,以评估稳定机制的有效性。具体标准是在一年中,价值差异不得超过传统资产价值的10个基点,且不得超过三次。如若未达到该标准,稳定机制即视为失效,那么涉及到的加密资产就将划分至第二组。
其次,在测算信用和市场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时,对于第一组加密资产,文件建议其至少应等同于传统资产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考虑资本附加)。例如,在银行账上持有的代币化公司债券将受到与其持有的非代币化公司债券相同的风险加权。
此外,文件建议银行应披露的信息包括,1)与加密资产相关的业务情况,以及这些业务如何转化为银行风险的组成部分;2)与加密资产风险敞口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3)与加密资产有关的报告范围及主要内容。(金色财经)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