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强私募基金监管,严控政府基金设立与违规行为

PANews 6月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要求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文件提出优化登记备案规则,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严格名称与经营范围中“私募基金”等字样的登记管理。监管层将细化风险评价标准,推动差异化监管,加大对重点机构、异地经营机构及违规代持、通道化等行为的检查力度,严禁私募基金违规借贷、“名股实债”。(PANews)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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