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高等法院裁定Block Earner数字资产产品需金融服务牌照
PANews 6月17日消息,据 The Block 报道,澳大利亚高等法院以 7 比 0 的全票通过裁决,支持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就 Block Earner 此前推出的固定收益数字资产产品提出的上诉,认定该产品的发行需要根据现行法律获得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 高等法院在一份法庭文件中指出,以 Block Earner 名义运营的 Web3 Ventures Pty Ltd 公司提供的产品既是一种金融投资工具,又符合衍生品的定义,因为投资者的收益会随着标的数字资产价值和汇率波动而变化。该案将发回联邦法院全院,以裁定 ASIC 针对此前联邦法院程序中处罚问题的上诉。(PANews) [原文链接]
